保加利亚驻北京大使馆
新闻稿
中国公民前往保加利亚签证程序简化
保加利亚驻华大使馆很高兴向有意前往保加利亚的中国护照持有人告知,签证程序已明显简单化。
保加利亚政府承认,由申根国家,罗马尼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颁发的下列文件,享有与保加利亚过境或停留签证的平等权利:
— 单次,两次或多次入境签证
— 长期居留签证
— 居住证
持上述任何文件入境或停留于保加利亚,仅限于有效期之内,且每6个月内不能超过90天。
持有上述文件,进入保加利亚的次数等同于在签证有效期之内显示的次数,即使签证已经在上述国家使用过。
实际意义如下:
持中国护照,且有有效的申根(单次,两次和多次)签证的旅客,可免保加利亚签证进入保加利亚,在申根签证的有效期之内停留于保加利亚,但是每6个月之内停留不能超过90天。持有单次入境申根签证者,可在申根签证有效期之内进入保加利亚,或者在进入申根区国家之后进入保加利亚。持有两次入境申根签证者,可在申根签证有效期之内两次进入保加利亚。持有多次往返申根签证者,可在申根签有效期之内多次进入保加利亚。
同样,持中国护照,拥有有效的罗马尼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签证者,可按上述同等条件进入保加利亚。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致电保加利亚驻北京使馆领事处。电话:0086-10-65321916;0086-10-65321946。邮箱:bgembassybeijing@gmail.com。 传真:0086-10-65324502